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体现国家和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长春工业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过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查,对王玉等20名拟推荐人员的排序名单及佐证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为:2018年12月5日---2018年12月7日。
现将学费减免同学及减免等级公示如下
1 王玉181005班
郑欣怡171002班
1/2 舒馨171001班
李红 171004班
王志明161004班
夏海161005班
1/5 潘丽161001班
谢杰玉161002班
文柳161003班
李重阳171002班
刘江华171003班
吴娇171005班
高鹤161002班
1/7 杨雨欣161001班
郑伊玲161003班
李佳琪161004班
邹旭贞161005班
林博171005班
徐东梅171002班
戴静文171004班
个人如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请本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信箱反映问题,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并对反映人予以答复。
联系人:
王颖群 联系电话:18686698300 邮箱:798628229@QQ.com
赵海涛 联系电话:15948702111 邮箱:473376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