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班级、年级评议小组,学院最后审核。根据文件要求,评选出以下同学为奖学金获得者,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5日。如对名单存在异议,请联系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晓君
联系电话:85173737
长春工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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