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以下124名同学被认定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见附件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即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11日前向所在学院反映或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173737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634092275@qq.com
外国语学院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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