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细则

发布者:   时间:2024-08-30   点击数: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每届指导硕士生一般不超过5人。

二、在招生数充足的前提下,保证每位具有导师聘任资格的导师当年至少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

三、学院参照学校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基本标准,同时结合学院当年导师队伍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研究生名额,综合考虑科研经费、重要项目需求、指导成效等因素,保障课题经费投入与指导名额相适应。视情况向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获得者、国家级课题负责人、省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省级研究生课程与案例建设负责人予以倾斜。

四、首次独立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和未有研究生毕业的导师当年限招收硕士生1人。

五、减招、停招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执行,同时适当减少延期毕业研究生导师的招生指标。研究生导师聘任期间,若发生以下情况,学院将视情形分别采取减招、停招等方式予以处理。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少下一年招生指标

1.不能较好履行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者;

2.违反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

3.不执行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者;

4.未按要求参与完成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各项工作者;

5.未完成规定的导师培训要求者;

6.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连续2年有外审未通过者。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暂停或取消其招生资格

1.有违师德师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2.有学术不端、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或其指导的研究生

因学术不端、违反学术道德未能授予学位或取消学位者;

3.近三年出现重大研究生教学、实验事故受处分者;

4.因违反廉政纪律造成严重影响者;

5.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各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

中存在 “不合格”者。

6.指导的在读硕士生超出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者。

  

外国语学院

2024830



 


版权所有:长春工业大学  吉ICP备05002091号-1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