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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0-05-12   点击数:
长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日语专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
招生简章
 
依据国家21世纪综合性人才培养战略和综合性人才需求要求,2010年国家教育部批准长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具有日语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资格,学生修满学分并按要求完成论文答辩,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一、长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简介
长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始建于1994年,设有英、日、俄语三个专业。日语专业从2001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5年获得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于2007年招收研究生。学院配有外语基础教学及语言训练中心、外语教学电台、图书资料室、研究所等。
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承担全校大学日语教学和培养日语专业人才的任务。其中该专业开设的“综合日语”和“日语阅读”课为校级优秀课。近年来学院十分注重日语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均为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或吉林大学日本语言文学专业的硕士或博士,有近十多名教师先后赴日本著名大学进修学习。本专业在多年教学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独特的先进的教学理念和一整套完善的教学体系。
 
二、长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主要课程设置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邓小平理论,英语,综合日语,日语视听说,日本概况,日语写作,日语阅读,翻译理论与实践,科技文献阅读与写作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获得第一学士学位或在校本科生;
2、非日语专业学生;
3、在本专业学有余力,成绩良好者;
4、在校期间无严重违纪行为者。
 
四、入学手续与学习形式
1、报名时需携带一寸免冠照片3张,本专业成绩单1份;
2、授课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和部分假期时间上课;
3、全部课程合格并完成毕业论文,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全日制
普通高校文学第二学士学位。单科成绩不合格者可免费重修、重考;
4、正常授课时间为1年零9个月;
5、未获得第一学士学位者,不能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要求可电话或面报时咨询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限招80人,额满为止,欲报从速。
地点:长春市修正路229号长春工业大学林园校区2号教学楼3楼313室(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段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9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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