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2014年9月2日会议讨论决定,对部分副处级岗位进行补充选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长春工业大学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本着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拟在全校范围内民主推荐部分副处级岗位(见附件1)候选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的候选人除符合《长春工业大学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见党委组织部网站制度建设栏)第十一条要求的基本条件和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外,还要符合附件1中所列的提任条件。 二、推荐人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结合实际推荐候选人1名(机关所属部门可推荐候选人1名),有特殊情况单独说明。 三、推荐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通过民主程序,将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综合素质好的人员推荐上来,并将推荐过程及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2.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填报《长春工业大学2014年9月部分副处级岗位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同时附推荐材料(突出工作业绩,800字以内)。推荐表和推荐材料须经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机关所属部门候选人推荐表须经机关党委审批同意后上报党委组织部。 3.所需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干部与人才工作科。 联系人:闫雯玲 办公电话:85716210 校内邮箱:gbk@mail.ccut.edu.cn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严肃纪律,按照党委要求认真做好此次推荐工作。 附件1: 长春工业大学2014年9月拟选任部分副处级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 长春工业大学2014年9月部分副处级岗位候选人推荐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