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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张美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8-05-04   点击数: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确保新党员质量,经本学院党委研究,现将已列入2018年度发展计划,且通过党支部民主测评的发展对象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5月04日至2018年5月10日)。在公示期内,党内外群众如对发展对象有意见,请以真实单位、姓名,用书面、电话等形式如实反映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可受到法律保护,我们将严格保密。

受理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本学院党委办公室电话号码是:0431--85118168;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话号码是:0431--85716215。

发展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部门

职务

1

张美

俄语系

教师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8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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