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的相关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外国语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又新 尤海涛
副组长:周 爽 王颖群
成 员:刘 宇 曾 妍 张 美
秘 书:樊祥众
二、复试
(一)复试方式
1.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笔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笔试科目,按照原考核范围纳入到网络远程复试中,通过面试的方式一并进行考核。
2.学校统一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开发推广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视频复试平台的硬件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请持续关注学院复试QQ群里的相关信息)。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应的软件、硬件系统准备工作,并自行进行调试。备选复试平台为钉钉。
3.根据学院各学科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时间、分组如下:
(1)复试系统考生演练时间:5月15日下午13:30开始
(2)正式复试时间:
第一组:英语语言文学(3人): 5月18日上午9:00开始
第二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3人): 5月18日上午
10:30开始
第三组:日语语言文学(10人):5月18日上午9:00开始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照研究生院的通知准备提交材料,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在复试前由审查小组对复试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材料不齐或提供材料不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作为复试的参考资料,不做必要要求。
(三)复试过程管理
1.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复试期间要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大量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工作。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要进行自检自查,有身体不适须提前向学院报告,严禁缓报、瞒报、漏报。复试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省外返长人员原则上不准予参加复试。
2.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学院需按要求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复试,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要科学设计复试流程,做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做好复试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工作。学院要确定1名网络远程复试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参加学校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培训和演练,为学院远程复试提供技术支持。在复试工作正式开始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要制定远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解决远程复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问题。
5.要强化人文关怀和兜底保障。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通过QQ群,及时向考生发布。学院定于5月15日,由各学科指定专人对复试考生通过学院所建QQ群进行系统调试。要加强对参加远程复试考生的技术指导,确保考生对平台和平台的使用有充分的了解。要加强对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要提前与考生进行沟通,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6.复试考生要提前选定好参加远程复试的场所,保证网络畅通,环境安静,无外界因素干扰,可正常进行复试。考生无论使用何种设备参加远程复试,均要保证能够有本人完整清楚的上半身影像,且声音清晰。在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周边有任何其他无关人员,尤其是不能有人辅助或协助考生完成复试,否则将按违反考试纪律进行处理,暂停复试或取消复试资格。
7.复试过程中出现任何情况中断复试的,均要有所记录并说明原因,复试时间按实际有效时间记录,须准确补充剩余时间。若视频面试过程中反复出现考生掉线等问题,顺次安排后续考生进行面试,掉线考生可后续安排重新面试(更换面试题目);如能证明为考生本人故意中断复试,复试组可按中断时进度给出复试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者取消复试资格。
8.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由各个复试小组下载保存并交学院,待复试结束后统一交研招办,保留3年。
9.学院如需组织多批次复试,复试试题应掌握同一命题标准,每一批次单独命题,不得重复使用。
10.面试过程中面试老师不应随意离开面试现场,如有离开的情况,返回后不得为其离开期间面试的考生评分。
(四)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主要包括考生提交材料核定和远程网络面试考核两个部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同一标准考核,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1.提交材料核定
考生须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长春工业大学2020年申请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上传至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为了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的考核,考生可依据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现实情况,提供本人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远程网络复试平台。复试小组将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定,核定结果分别纳入综合能力面试中基本素质、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评分中一并核算。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采取口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为3-4分钟。复试试题由各学院提前组织命制,建立复试题库,在复试时随机抽取。复试题要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基本素质占20分:考查考生政治态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奖惩情况。
外语水平占20分: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主要从语言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方面考查。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30分: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了解本科期间的学习、工作及奖励等情况。
综合能力占30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三、录取
(一)成绩核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满分)/5*70%+复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三)录取原则
1.学校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四、附则
(一)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中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及《长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文件执行。
(三)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20年5月11日